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切实提升全市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鞍山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市卫健委拟新增鞍山市精神(心理)质控中心和鞍山市产科质控中心。现将上述质控中心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9月12日17:30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卫健委提出。
联 系 人:宋 鑫
联系电话:0412-5533357
电子邮箱:aswsjyzc@163.com
附件:鞍山市精神(心理)质控中心和鞍山市产科质控中心人员名单
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