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省卫健委转发国家卫健委办公厅等4部委关于印发医学人文关怀提升行动方案 (2024-2027年)的通知
各县 (市) 区卫生健康局、教育局,各卫生健康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医学人文关怀,增进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升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 现将省卫健委转发国家卫健委办公厅等4部委关于印发医学人文关怀提升行动方案 (2024-2027年) 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联系人:
市 卫 生 健 康 委 医政科 何铖广 电话:5538912
市 卫 生 健 康 委 疾控科 张 璐 电话:5538251
市教育局校外培训与高职科 孙 亮 电话:2698061
鞍山市卫生健康委 鞍山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13日
国卫办医急发〔2024〕18号 关于印发医学人文关怀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7 年)的通知
辽卫发〔2024〕60号 转发国家卫健委办公厅等4部委关于印发医学人文关怀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7 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