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74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09-09 14:22来源: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者:点击:


    李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聚焦“一老一小”现状适应现代人口发展新趋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满足老年人便捷就医需求

    一是建立老年病科。鞍山市目前共有21家医疗机构设置老年病专科,方便老年人前来就医。二是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建立患者入出院服务中心,提供入院手续办理、医保审核、出院结算、检查检验预约、出院患者健康教育等“一站式”服务,推广住院费用预结算、床旁结算、“当日出院、当日结算”,方便老年人当日完成全部手续。三是鼓励具备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院通过多种方式将康复医疗服务向家庭延伸,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出院患者等人群提供康复治疗、康复训练和指导等。四是针对老年人做好就诊环境的适老化、无障碍等改造,鼓励配备轮椅、平车等必要的便民设备设施。树立老年友善服务理念,解决影响老年患者就诊的“数字鸿沟”等问题。

    (二)提升儿科医疗能力

    一是市卫生健康委已通过公众号、鞍山云等媒体公布全市能够提供儿科诊疗服务的二级以上医院名单,指导市民根据自身所在位置和就诊需要选择医疗机构就近就医。二是充分发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及医联体绩效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将儿科医师占比等相关指标纳入考核,引导医疗机构发展向儿科倾斜。三是通过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增强儿科医疗能力,我市妇儿医院新生儿科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专科,市中心医院、市妇儿医院儿科为省级市域重点专科。四是通过医联体及医共体建立儿科业务培训机制及儿科专家下沉机制。医联体及医共体牵头医院安排学科带头人或主治以上职称的专家定期到基层医院坐诊、会诊、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和业务培训,基层医院儿科人员定期到牵头医院接受轮训和业务培训。牵头医院和三级医院高年资的必须下沉基层医疗机构坐诊并确保坐诊时间。

    (三)落实生育支持政策,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按照2023年市委、市政府印发的《鞍山市贯彻落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的具体措施》要求,积极落实生育配套政策。推动完善普惠托育服务发展,鼓励托幼一体化融合发展,积极创建示范托育机构。邀请专业托育机构和育儿专家进社区、进家庭对科学育儿进行指导,提高托育服务的社会认知度,为全社会参与托育、支持托育营造良好氛围。

    (四)积极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提升为老服务能力

    2021年,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工作部署,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我市全面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参与,截至目前,我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成为辽宁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建成比率为88%,达到了省设定的在2025年建成比率85%的目标要求。通过创建工作,优化了老年人就医流程,改善了老年人就医环境,提高了为老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推动多种形式的医养结合工作

    一是推动医疗机构增设养老服务。支持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区和护理床位,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机结合。鞍山市精神卫生中心增设养老服务,为失智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台安县蓝博医院以院中院模式增设养老护理床位,为县域内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鞍山九洲医院内设新城养老院、海城普康医院与至爱养老院毗邻建设,在开展长期入住、短期入住、日间照料等多样化养老服务的同时,依托医疗机构优质的医疗资源,为老年人提供预防、诊疗、康复为一体的便捷服务。二是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支持养老机构申请设立门诊部或医务室、申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海城市春寿圆华老年公寓设立医疗机构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岫岩县康乐养老院、康亿祥老年公寓、立山区和和养老院采取以养老院为基础,开办诊所为老年人提供基础医疗服务的经营模式。同时,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订协议,以签约合作的形式为养老机构入住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三是提高居家和社区老年人医养服务能力。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延伸点。鞍钢集团总医院、市中医院、市精卫中心开办医疗服务延伸点,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上门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结合建议内容,下一步,我们在巩固已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还要做好以下工作:

    继续推进老年友善医院的建设工作,对已创建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要加强动态管理,巩固成效,切实发挥为老服务作用。

    2、完善居家社区医养服务支持体系,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家庭病房,通过建立家庭病床、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形式,为社区及养老机构提供上门医疗护理和健康体检服务,为居家养老和行动不便人员提供个性化、人性化的医护服务。

    3、依托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和托育机构,开展家庭育儿知识宣传;鼓励农村地区依托幼儿园开办托班,促进托育机构在城乡的均衡布局;加强托育机构备案管理,联合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托育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对照示范性托育机构标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以构建更完善的托育服务体系。

    4、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婚前、孕前、孕期、住院分娩、产后及新生儿期的生育全程优质服务。对儿童青少年开展近视、营养不良、龋齿等干预活动,做好儿童保障工作。

    感谢李岩委员对“一老一小”工作的关注,今后,我市“一老一小”工作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开拓进取奋发有为,聚焦群众所需,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着力提供优质的差异化、个性化服务,让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让老年人享有幸福美满的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