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吴建华、马光、王新立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医共体建设迫在眉睫的问题建议”的政协提案已交我委办理,首先非常感谢您们对我市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中有关统一药品采购目录以及信息化建设方面问题的关心与支持。我委对此提案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就落实好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专门研究,您们的《提案》对目前我市县域医共体建设的现状给予了客观真实的分析,提出的问题透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提出的几条建议很有见地,对于我市进一步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经我委商同医保局,现将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关于医保药品目录政策及信息平台相关政策,我市皆按照国家、省统一政策规定执行,市级无调整变通权限。对于提案相关建议,我们会向上级部门积极反映,并在国家、省相关政策调整后第一时间在鞍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