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卫函〔2024〕14号
于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禁烟方面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爱国卫生工作的关注。市卫生健康委结合实际情况,现答复如下:
鞍山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控烟履约工作,多年来坚持以创建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为核心,以保护市民健康为目标,以控烟立法出台为保障,多措并举,全面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21-2030年)》,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以宣传为载体推动公共场所积极控烟
为减少烟草危害,切实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全面提高职工对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市爱卫办组织全市广泛开展控烟主题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全社会印制发放各类控烟宣传材料,形成控烟工作社会氛围。一是抓住“节点”强化宣传。在2023年世界无烟日,我市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设置展板展台、向过往市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和小折页,共设置展板18块,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份,小折页4000余份。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开展控烟绘画、竞答、演讲等活动,加强青少年对控烟理念的理解和认同,自觉树立控烟意识,养成良好的健康生活方式。二是下沉基层强化宣传。按照统一部署,全市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制作悬挂了宣传标语、横幅,并利用板报、墙报等宣传阵地向辖区居民宣传普及吸烟的危害及控烟知识。三是用好媒体强化宣传。我市在《鞍山日报》《千山晚报》等传统媒体以及健康鞍山公众号上发布多篇控烟宣传文章;在鞍山电视台连续播放控烟公益宣传片、控烟公益广告;利用市区重要地段LED展示屏、出租车滚动广告屏幕和公交车LED屏连续播放控烟警示语。市直媒体的舆论宣传,有力促进了全市控烟工作。四是深入开展无烟学校建设。市教育局于在世界无烟日期间,开展“我为控烟发声”“我为无烟日代言”等主题活动,将控烟理念融入学校教育,组织学生参加“吸烟的危害”主题升旗仪式、“我要健康成长,我爱无烟环境”主题班会、开展“签名承诺活动”,学生当起了控烟活动的宣传员和监督员,通过小手拉大手,向家人宣传吸烟的危害。以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身边的亲人朋友共同拒绝吸烟,让环境远离烟草的威胁,让少年儿童在“无烟”环境中健康成长。
二、以立法保障公共场所全面控烟
我市多年来积极推动控烟工作,积极启动控烟立法程序。2012年制定出台了《鞍山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规定》(市政府令第178号),2020年,我市通过并实施了《鞍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公共场所吸烟进一步明确要求。2023年11月,我市积极开展《鞍山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立法工作,纳入2024年度地方性法规制定项目,目前已上报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控烟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明确室内和室外场所(区域)禁止吸烟的范围及有关要求,推进全社会积极参与控烟工作,将未成年保护职责贯穿条例始终,同时,明确了部门监督执法职责。伴随《控烟条例》的出台,全市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将得到稳步推进,逐步形成符合鞍山市情、具有鞍山特色的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模式。
三、以机制促进公共场所扎实控烟
依法控烟已经成为我市公共场所控烟的工作常态。几年来,我市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将政府、个人和社会的力量整合在一起,构建了组织领导推进、样板群体引领、志愿队伍助力“三大体系”。由市爱卫会牵头,各地区、各单位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制定控烟工作实施方案,并将控烟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考核中,为全市控烟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市组织开展了创建“无烟机关”活动,积极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按照省爱卫办的部署要求,2022年底,我市已实现党政机关100%建成无烟机关,并于2023年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回头看”活动 ;组织志愿者,网格员利用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开展控烟宣传活动,科普吸烟危害等知识,助力体系更加完善。不断提高控烟工作队伍素质能力。结合健康城市等工作,全市各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同时,我市个别医院设立戒烟门诊,为吸烟病人提供戒烟指导和服务。加强工作指导,组织专业力量走进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推进创建“无烟机关”活动不断取得实效。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完善控烟法律体系,充分发挥法律的引导和强制作用,将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拓展,更好为全市人民健康服务,实现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有效配合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和建设健康城市工作,为实现健康鞍山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