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卫函〔2024〕13号
马福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流行病爆发季节对诊所的管理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深入推进,我市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不断增多,诊所成为我市医疗卫生体系的重要补充,在基层群众看病就医方面发挥着托底的作用。为保障和促进个体诊所的良性发展,我委不断规范其医疗行为,改善其医疗服务,提升其医疗质量。
一、加强诊所的日常监管。我委高度重视个体诊所的监管工作,规范其执业行为,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大对个体诊所的监管力度:一是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净化医疗市场秩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深挖隐藏在居民小区内的非法行医场所,发现一起取缔查处一起。二是提升个体诊所依法执业意识。组织个体诊所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普法宣传教育,指导医疗机构学法守法并开展自查自纠,强化个体诊所法律责任风险意识,提高依法执业观念。三是加大对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提升依法执业水平。对辖区内所有我区发证的个体诊所开展综合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依法执业情况、传染病管理情况、医疗垃圾与废水管理情况,严厉打击超范围执业、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医疗垃圾处置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如若发现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
二、加强诊所从业人员培训。每年开展一次针对诊所等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和麻精药品规范管理使用培训班,在培训覆盖面上实现100%。组织各诊所参加全市疫情防控和医疗质量大培训工作,不断提升疫情应对处置、医疗救治以及医疗质量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三、开展继续教育工作。每年组织诊所医务人员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参加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诊所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行进修学习,以及参加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和优化诊所的服务等级和层次,更好地服务于群众。
下一步,市卫健委将进一步规范诊所执业行为、强化内部管理、加强行风建设,推动我市诊所与公立医院共同实现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