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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卫发〔2024〕19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10 09:57来源: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者:点击: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辽卫发〔2024〕29号)和《关于深入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23〕2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今年我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报考要求

    2024年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采取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凡符合《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卫办发〔2024〕101号)规定的申报条件,拟申报2024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人员(符合免试政策的人员除外)均需参加辽宁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合格人员方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的评审。

    (二)下列人员享受免考政策

    1、由政府选派的参加援外医疗队和援疆、援藏的专业技术人员(援助期限1年以上),在支援期间,如不具备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条件,可申请免考。

    2、在乡镇卫生机构工作满30年,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报评年度末)申报人员可免考。

    3、申报民族医(蒙医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免考。

    4、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免考。已享受该政策但未通过评审的人员,不再享受免考政策。

    二、考试内容及专业设置

    (一)考试内容

    主要考核考生应知应会的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知识、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以及常见病、复杂疑难病例分析等。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二)考试及评审专业设置

    1、报考人员报考专业和级别必须与申请评审专业和级别相一致。报考专业有医师执业资格要求的,本人医师执业类别、执业范围须与所报考的专业相一致;报考护理专业,须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凡报考专业与申报评审专业不符或与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不一致的,考试成绩不作为申报评审的依据。《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评审专业目录》详见附近1。

    2、申报评审中医各专业的人员除按现有的对应专业或相近专业报考外,其他无对应或相近专业的一律报考“中医内科”专业。

    3、从2020年开始,申报评审中西结合各专业的人员除按现有的对应专业或相近专业报考外,其他无对应或相近专业的按照中医所设置的对应专业报考。

    (三)考试题型

    专业知识考试题型为单选题和多选题,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题型为案例分析题,题型以实际考试题型为准。参加考试的人员需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考生练习版进行模拟练习。

    三、考试有效期

    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3年。申报人员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多次参加考试,评委会将选取最优成绩计入评审总成绩。

    四、报名考试及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考生须于5月7日-5月24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在线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下载打印《辽宁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作为后期评审的数据依据,要求考生务必逐项规范、认真填写。《报名表》须经本人签字确认和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现场确认。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5月7日-5月26日持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到所在单位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再安排补报。

    (三)资格审核。各县(市)区卫健局和市直医疗机构负责人按要求携带资格审核材料到鞍山市医学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考生不需要到审核现场。(具体时间详见安排表)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于7月1日-7月7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鞍山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报名点统一汇总);

    2、《辽宁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须经本人和审核人签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查盖章;

    3、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现有专业技术岗位受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单位统一报名的考生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7、有下列情况的,考生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取得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专业的人员,应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考人员所提供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现场确认后报考人员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学历认证报告、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原件返还考生,其他材料由资格审核部门统一留存。

    五、资格审核时间安排

    时间确认单位
    5月23日 8:30海城市卫健局
    13:00市属民营医疗机构、疾控、血站、卫健中心、市千疗
    5月24日8:30台安县卫健局、三院、传染病医院、妇儿医院
    13:00铁东区卫健局、铁西区卫健局、 立山区卫健局、千山区卫健局
    5月27日8:30岫岩县卫健局、长大医院、鞍钢总院、鞍钢千疗
    13:00医大鞍山医院、职防院、中医院
    5月28日8:30肿瘤医院、结核病医院、精神卫生中心
    13:00中心医院(铁东院区、立山院区)、汤岗子医院
    5月29日全天补卷

    上述没提到的单位请先与我单位联系,同意后即可报送。

    六、考试时间:考试日期为2024年7月6日—7日。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考试方式,设置1个考试科目,考试时长12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有关要求

     (一)各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工作业绩、学历和资历等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对提供虚假材料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当年成绩,且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职称工作的严肃性,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审查报名人员资格,切实把好初审关,坚决杜绝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考试现象发生。对存在审核把关不严、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及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全市通报。

    医学考试科 联系方式    0412-6400577   

     

    附件1: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评审专业目录

    附件2:辽宁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9日

     

    附件1

    辽宁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评审专业目录

     

    考试专业目录评审专业目录
     考试专 业编码  考试专业评审 专业编码  评审专业  执业类别
    069全科医学01全科医学临床
    001心血管内科02心血管内科学临床
    002呼吸内科03呼吸内科学临床
    003消化内科04消化内科学临床
    004肾内科05肾内科学临床
    005神经内科06神经内科学临床
    006内分泌07内分泌与代谢病学临床
    007血液病08血液病学临床
    009风湿病09风湿与临床免疫学临床
    011普通外科10普通外科学临床
    012骨外科1骨外科学临床
    015泌尿外科12泌尿外科学临床
    013胸心外科13胸心外科学临床
    014神经外科16神经外科学临床
    018小儿外科17小儿外科学临床
    016烧伤外科18烧伤外科学临床

     

     

    考试专业目录评审专业目录
     考试专 业编码  考试专业评审专业编码  评审专业  执业类别
    017整形外科19整形外科学临床
    019妇产科20妇产科学临床
    067计划生育21计划生育临床
    020小儿内科22小儿内科学临床
    120重症医学23重症医学临床
    022口腔内科24口腔内科学 
    023口腔颌面外科25口腔颌面外科学 
    024口腔修复26口腔修复学 
    025口腔正畸27口腔正畸学 
    026眼科28眼科学临床
    027耳鼻喉(头颈外科)29耳鼻喉头颈外科临床
    028皮肤与性病30皮肤与性病学临床
    029肿瘤内科31肿瘤内科学临床
    030肿瘤外科32肿瘤外科学临床
    032急诊医学34急诊医学临床
    064结核病35结核病学临床
    008传染病38传染病学临床
    068精神病39精神医学临床

     

     

    考试专业目录评审专业目录
     考试专 业编码  考试专业评审专业编码  评审专业  执业类别
    033麻醉学40麻醉学临床
    038康复医学42康复医学临床
    044临床营养43临床营养临床
    034病理学44病理学临床
    035放射医学45放射医学临床
    031放射肿瘤治疗学46肿瘤放射治疗学临床
    036核医学47核医学临床
    037超声医学49超声医学临床
    039临床医学检验临床 基础检验  50 临床血液(体液)学检验临床
    057临床医学检验临床 基础检验技术
    040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  51 临床化学检验临床
    058临床医学检验临床 化学技术
    043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  52 临床微生物检验临床
    061临床医学检验临床 微生物技术
    041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  53 临床免疫检验临床
    059临床医学检验临床 免疫技术


     

    考试专业目录评审专业目录
     考试专 业编码  考试专业评审 专业编码  评审专业  执业类别
    053放射医学技术 54 放射医学技术
    055核医学技术
    052病理学技术56病理学技术
    099口腔医学技术57口腔修复技术
    048内科护理58内科护理护士
    049外科护理59外科护理护士
    050妇产科护理60妇产科护理护士
    51儿科护理61儿科护理护士
    046临床药学65临床西药药剂学
    103地方病控制   66  流行病学  公共卫生
    089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
    088传染性疾病控制
    084环境卫生67环境卫生公共卫生
     083 职业卫生68职业卫生公共卫生
    88职业卫生技术
    087放射卫生69放射卫生公共卫生
    085营养与食品卫生70营养与食品卫生公共卫生
    086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71儿少/学校卫生公共卫生

     

     

    考试专业目录评审专业目录
     考试专 业编码  考试专业评审专业编码  评审专业  执业类别
    097病媒生物控制技术73病媒生物控制技
    066职业病74职业病学临床
    096理化检验技术 7 理化检验技术
     108 消毒技术
     78 微生物检验技术
    095微生物检验技术
    092卫生毒理79卫生毒理公共卫生
    093妇女保健80妇女保健  
    094儿童保健81儿童保健  
    091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83健康教育公共卫生
     062 卫生管理82卫生技术管理
    84医学信息
     109 输血技术41输血临床
    85输血技术
    125疼痛学86疼痛学临床
    056康复医学治疗技术87康复医学治疗技

     

     

    考试专业目录评审专业目录   备注说明
    考试 专业编码  专业名称  执业类别评审 专业编码  专业名称
               071           中医内科           中医z01中医心血管内科
    Z02中医呼吸内科
    Z03中医消化内科
    Z04中医肾内科
    Z05中医血液内科
    Z06中医内分泌
    z07中医风湿免疫内科
    Z08中医神经内科
    Z09中医普通内科
    Z27中医精神病科含心理疾病
    Z28中医肝病科
    Z29中医结核病科
    Z20中医口腔科
    Z26中医康复医学
       072   中医外科   中医Z10中医疮疡外科含中医周围
    Z11中医神经外科
    Z12中医普外科含乳腺外科
    Z13中医心胸外科
    Z14中医泌尿外科
    073中医妇科中医Z15中医妇产科
    074中医儿科中医Z16中医儿科
    075中医眼科中医Z18中医眼科
    076中医骨伤科中医Z22中医骨伤科
    077针灸科中医Z24针灸科


     

    考试专业目录评审专业目录   备注说明
    考试 专业编码  专业名称  执业类别评审 专业编码  专业名称
    078中医耳鼻喉 中医Z19中医耳鼻喉科
    079中医皮肤科中医Z17中医皮肤科含性病
    080中医肛肠科中医Z23中医肛肠科
    081推拿科中医Z25推拿科
    082中药学其他Z35中药药剂
    114中医肿瘤学中医Z21中医肿瘤科
                 115            中西医结合 内科            中西医结 合、临床Z36中西医结合心 血管内科
    Z37中西医结合呼吸内科
    Z38中西医结合
    Z39中西医结合肾内科
    Z40中西医结合血液内科
    Z41中西医结合内分泌
    Z42中西医结合风湿 免疫内科
    Z43中西医结合神经内科
    Z59中西医结合肝病
    Z60中西医结合结核病


     

    考试专业目录评审专业目录   备注说明
    考试 专业编码  专业名称  执业类别评审 专业编码  专业名称
          116     中西医结合 外科     中西医结 合、临床Z44中西医结合周围血
    Z45中西医结合普外科含中西医结
    Z46中西医结合心胸外
    Z47中西医结合泌尿外
    Z48中西医结合神经外
    17中西医结合中西医结Z51中西医结合妇科
    18中西医结合中西医结Z52中西医结合儿科
          121      中医护理      执业护士Z30中医内科护理
    Z31中医外科护理
    Z32中医妇产科护理
    Z33中医儿科护理
    Z34中医五官科护理
    注:1.中西医结合专业的Z49骨外科、Z50肛肠外科、Z53眼科、Z54口腔科、 Z55耳鼻咽喉科、Z56皮肤科(含性病)、Z57肿瘤科和Z58精神病科(含心 理疾病)需报考中医相应科目。2.蒙医学专业考试免试,按免试人员程序参加评审。


     

    附件2

                      (   )

     

    网报号:                                            用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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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考信恳报考级别
    拟申报资格
    现有技术资格
    现有资格取得年月
    执业类别
    申报专业
    报考专业
    现有资年月
    教育  参评学历
    参评学位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毕业学校
    毕业专业
    工作情况单位名称
    从业年限
    单位层级所属
    联系  联系电话
        
        
    备注信息
    以下由审核部门填写盖章
    审查意见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 存放单位审查意见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审查意见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审查意见
     印章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备注: 1.此表以网上报名后打印的实际样式为准。

    2.申报人员请仔细核对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申报人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