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笔试公告
    时间:2023-11-09 16:54来源: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者:点击:

    鞍山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报名工作已经结束,笔试工作即将开始。根据《鞍山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公告》有关规定,对笔试工作进行公告。

    一、参加笔试人员

    1.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本科生(详见附件)。

    2.准考证需到报名登记表所登记的邮箱中下载。自备一寸近照,粘贴到准考证指定位置。同时,携带报名登记表。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1日(星期六)9:00—10:00 。  

    2.笔试地点:沈阳医学院第一教学楼。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河北大街146号。

    三、笔试内容

    笔试注重考察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全部为客观题。

    四、笔试成绩公布

    在沈阳医学院门口展板公布所有参加笔试考生成绩及进入面试考生名单。

    同时,在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anshan.gov.cn)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公布参加笔试考生成绩及进入面试考生名单。

    五、笔试有关要求

    1.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桌子的左上角。

    2.考生在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生不得中途退场;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退场。

    3.考场内提供专用草稿纸,考生须自备黑色字迹的签字笔、2B铅笔、橡皮,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不得将书籍、笔记、草稿纸、计算器、非指针式手表(闹钟)、智能手表等智能电子设备、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及各种窃听、窃照设备、无线传输设备等物品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的签字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准考证号,不得做任何标记;听统一指挥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5.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纸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6.考生应严格按照试卷中的答题须知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7.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纸等答题材料。

    8.考官宣布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纸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9.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特别提示

    本次笔试,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笔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笔试人员名单


    联系电话:13654127818

     

    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