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解决群众看病难的建议》第83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06-01 17:01来源:作者:点击:

    鞍卫函〔2023〕27号

             

    庄乾坤代表:

    您们提出的《解决群众看病难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该建议已交我委办理,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我委对此建议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就落实好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门研究,您的《建议》对关于当前疫情之下保证群众看病权益方面十分透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现将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鞍山市基层医疗机构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基层卫生机构1149家,乡镇卫生院6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1家,村卫生室1060家。其中海城市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11家,台安县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65家,岫岩县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21家,铁东区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6家,铁西区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1家,立山区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家,千山区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2家,高新区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6家,经济开发区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0家。我市基层卫生机构共有床位2423张。此外,我市已建成7家社区医院,分别是海城市4家、岫岩县2家、台安1家。各新建社区医院对照“基本标准”进行了全面自我评估,在基本功能定位、科室设置、设备配备等方面进行能力提升,达到社区医院相关要求。

    二、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系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和“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卫生健康工作的发力点和着力点,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

    (一)机构建设及服务能力情况

    我市已基本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覆盖的总体目标,即每个乡镇有一家乡镇卫生院,每个街道有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行政村有一家村卫生室;我市全部8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1060家村卫生室全部达到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且通过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和卫生健康“强基行动”,我市已有52家机构达到国家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占比58.4%,5家机构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占比5.6%,两项指标均高于省内平均水平,共建强乡镇卫生院22家,社区医院7家,建强村卫生室498家,海、台、岫三县分别由县中心医院和县中医院为牵头医院组建6家县域医共体,实现全市县域医共体建设100%全覆盖,实现基层诊查、上级诊断和区域内互认,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建立,使常见病、多发病在医共体内得到有效防治,缓解县域内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投入保障情况

    近年来,我市共争取5370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房屋标准化建设,现乡镇卫生院已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标准;共争取890万元用于基层机构中医馆建设项目,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服务提质升级行动,现已实现中医馆项目单位全覆盖的总体目标;2022年我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预算为24940.5万元,实际执行18151.06万元,实际到位率为72.78%;2022年我市基本药物补助资金市级以上预算为4871万元,实际执行4102.8万元,实际到位率为84.2%。

    (三)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290人,其中医师1456人,乡村医生1692人,护士809人。我市坚持以基层卫生人员实际需求为导向,以补短板为目标,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累计培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80名,骨干全科医生10名,乡村医生115名,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的诊疗能力及实操能力,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利用率和满意度。

    三、老年人及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

    2022年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之后,我委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督促、组织各级卫健行政部门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学习、执行新的新冠肺炎防控措施,进一步的保护了我市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身体健康。

    (一)开展新冠重点人群调查

    按照国家卫健委《关于开展新冠重点人群健康调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委从2022年12月初开始协调市民政局并组织各级卫健行政部门会同本地区民政局,开展新冠重点人群调查工作,并于2022年12月9日下发通知,组织各级部门召开了新冠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方案培训会。同时联合市民政局成立了以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崔艳君为组长的《鞍山市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小组》,有力的促进了全市新冠重点人群调查工作的开展。新冠重点人群调查工作主要是调查我市各地区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状况,对不同健康状况的老年人分为“重点人群”(红色)、“次重点人群”(黄色)、“一般人群”(绿色)方便及时、精准提供有效的健康管理服务。截止到目前,我市新冠重点人群调查工作全部结束,全市共调查出新冠重点人群49.68万人,其中重点人群5.68万人、次重点人群7.97万人、一般人群36.03万人。

    (二)开展新冠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健康服务

    我委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市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健康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按照《鞍山市开展新冠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工作实施方案》部署,不断动态更新重点人群管理台账,做到人员清、分类清、服务措施清,同时对人群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并组织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新冠重点人群健康指导管理工作微信群”,选派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家庭医生团队入驻微信工作群,在群众中开展健康教育宣传、用药指导、提供健康监测、健康咨询、协助转诊等服务,截至目前微信群总人数达到22.99万人,为26.31万人次提供健康指导、5.54万人接受健康监测服务。

    (三)开展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

    我市从2009年开始,按照国家要求开展全市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更好的保护了全市人民特别是老年人及慢性病患者的健康。一是老年人健康管理,2022年65岁以上老年人累计接受健康管理48.03万人,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8.37%,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人数39.72万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64.8%。二是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的规范管理质量较2021年进一步提高,各项服务项目进一步规范,规范管理率和控制率达到预期指标。能够按规范要求做好患者筛查、随访评估及干预工作。电话核实大部分患者,体检和随访记录真实可靠。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33.89万,规范管理人数为28.18万,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83.13%;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17.06万,规范管理人数13.53万,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79.3%。三是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22年克服新冠疫情影响,我市共为222万人提供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其中为48.65万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25.6万高血压患者及11.2万糖年病患者提供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有效的为我市老年人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及电话或面对面健康咨询等其他服务。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落实上级政策,高度重视解决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同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强化工作内容,加强部门协调,明确责任分工,指导全市各级卫健行政部门开展工作,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逐级压实责任,落实责任到人,保障钢城百姓的健康权益。

    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

                     

      鞍山市卫生健康委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