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卫函〔2023〕36号
董健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儿童自闭症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委对此提案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就落实好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专门研究,您的《提案》对自闭症的现状给予了客观真实的分析,提出的问题透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提出的几条建议很有见地,对于我市下一步推进儿童自闭症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儿童孤独症是一种起病于儿童早期的疾病,是常见的广泛性儿童发育障碍之一。近年来,孤独症儿童的患病率越来越高,主要表现为语言和沟通障碍,多伴有明显的智力发育迟缓,对患儿家属及社会都造成了一定的负担。我市妇幼保健机构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服务儿童生长发育全过程管理,提供全方位儿童保健服务。近年来,随着自闭症儿童的增多,各保健机构进行了相关的有益探索,积极开展自闭症儿童康复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工作进展情况
2017年开始,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辽宁省卫生计生委推进儿童早期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们积极组织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参与省级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培训计划,通过积极参加省级培训,推动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能力水平。我们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通知》(辽卫发〔2017〕93号),对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明确要求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积极开展满足儿童及青少年心理发展需要的预防知识宣教,不断提高儿童心理调适能力,对需要帮助的儿童提供及时的心理创伤和危机干预。2019年市卫生健康委按照省卫健委的统一部署推广母子健康手册,将《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纳入母子健康手册,并组织相关培训,使妇幼保健机构、基层社区、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国家规范要求的《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对0-6岁儿童进行心理行为发育监测和预见性指导,对在健康体检中发现的高危儿童进行登记,按要求转诊至上级机构或专科门诊确诊并协助康复治疗,促进自闭症儿童早诊早治。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进一步提高儿童健康水平,2022年开展,我委制定并出台《鞍山市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鞍山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等相关文件,构建整合型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推进自闭症儿童早期干预及教育工作。
目前,孤独症早期筛查已纳入我市儿童保健服务项目。由社区(含卫生院)或区级保健机构儿保医生在儿童体检中,应用《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表格标准,对0-6岁儿童进行初筛。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阳性和任何年龄段出现语言功能倒退、社交技能倒退儿童,转介到区(县)级或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复筛。复筛应用孤独症筛查量表(M-CHAT)、孤独症行为量表(ABC)。复筛阳性儿童由市级保健机构进行评估,应用儿童孤独症评定量表(CARS)、孤独症诊断观察量表(ADOS)、孤独症诊断访谈量表(ADI-R),通过临床检查结合辅助检查,依据《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儿童孤独症诊断标准进行诊断,必要时向省级医院转会诊。
二、下一步工作
1.扎实开展早期预防工作。下一步准备充分利用妇幼保健特有的三级网(市--区、县--社区、乡镇)管理的优势,做好0-6岁儿童保健全过程,最大限度做到孤独症早期筛查。要求各基层保健机构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常住人口中0~6岁儿童提供儿童行为发育评估,从群体中尽早发现发育异常的个体。强调建立完善儿童孤独症乡级初筛、县级复筛、专业医疗机构诊断康复的服务模式,明确各级机构职责任务,逐步形成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的服务网络,推动预防工作落到实处。
2、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6月初,我委将组织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对全市各基层保健机构近700余人进行培训,全面系统讲授儿童保健知识,提高基层妇幼保健人员服务水平。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不断提高儿保医生、护理人员、康复人员、特教老师、幼教老师的诊断、质量、康复水平。
3.加大对妇幼保健机构的投入。2023年,鞍山市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大部制”改革,将发展儿童门诊工作列为工作重点,完善儿童心理门诊的设置,要求各保健机构积极探索,全力开展自闭症儿童康复工作,加大投入,包括人员、设备、训练场地等,不断提高早期筛查和干预的质量。目前,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与市妇儿医院整合,将建立全市做大的儿童服务部。海城市妇幼保健所与助产机构也在探索儿童早期发展训练康复基地,开展自闭症儿童相关康复训练工作。
4.提高宣传培训力度。各妇幼保健院定期开展各种活动,开展如儿童发育行为问题免费筛查、父母知识课堂等大型公益活动,利用卫星公众号、报纸、电台、电视台、家长课堂等刊登、宣讲自闭症诊治、康复科普知识。通过积极开展孤独症相关知识线上宣传及撰写文章等方式,使其儿童家长成为孩子“健康第一人”,扩大孤独症谱系障碍的社会知晓率。
鞍山市卫生健康委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