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建议》第0201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04-15 10:57来源:作者:点击:

    鞍卫函〔2022〕8号 

     刘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建议(0201号)已收悉,感谢您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关注。市卫生健康委结合实际情况及各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

    继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2021年,为贯彻落实中医药强省实施意见及省中医药大会精神,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加速推进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举措,出台我市《关于大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建设中医药强市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我市中医药服务体系及人才队伍建设,并增设“鞍山市中医药强市建设领导小组”,保障我市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和中医药强市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加强中医中药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制定了我市“十四五”期间中医药人才发展计划,着重培养一批学术领先、医术精湛、医德高尚的中医药人才队伍,积极协调编制部门,统筹使用公立医院空余编制,完善事业编制管理办法、开辟一站式“绿色通道”,确保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引得进,留得住。二是推进中医药人才多元化发展,优化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结构,选拔推荐一批中医、护理、中药、院感等骨干人才队伍,定期参加省级专业技术骨干培训;三是加强师承教育,积极发挥名老中医“传、帮、带”作用,2021年我市推进市、县两级中医院建设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通过师带徒模式培养中医药人才

    三、大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的应用

    加强乡村医生技术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岗位培训,发掘整理现有推广和应用的服务项目,加强基层适宜技术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目前,我市基本形成了以市级中医医院为龙头,各县(市)、区中医医院为支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为支点,遍布城乡的中医门诊和中医诊所为触角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体系。2021年我市共培养各类技术骨干人才1000余人次。同时,市医保部门认真落实好国家、省关于分批遴选中医优势病种,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的相关政策,鼓励引导基层医疗机构和医院门诊提供更多适宜的中医药技术服务。通过开展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最高限价调整工作,对公立医疗机构调整取消中药饮片加成2个百分点,同时调升123项中医及民族类诊疗服务项目价格予以补偿。

    四、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

    我市通过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推进中医药文化产品及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建设三方面工作,在公立中医院设立中医知识宣传栏、展板,图文并茂刊载中医典故、中药知识等,弘扬中医药历史,同时也让患者更加了解中医药治疗的特色。各医疗机构利用院报、抖音、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平台,积极宣传、科普、传播中医药知识,通过开展义诊、膏方节活动,让市民享受难得的“冬令进补中医养生大餐”。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围绕贯彻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建设中医药强省实施意见》以及省、市中医药重点工作任务,着重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一、贯彻落实中医药强省实施意见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实施意见》,加速推进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举措的具体落实,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各项工作,本着既要抓住当前我市中医药工作新的战略发展机遇,又要着力解决我市医院建设、人才分布、传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诸多问题的总体思路,出台我市《关于大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建设中医药强市实施方案》。

    2021年12月14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医保函〔2021〕229号),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少数民族医)医疗机构、中药零售药店等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2022年3月8日,《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的出台,进一步提出要加大医保对基层中医药服务的政策支持,建立符合基层中医药诊疗特点的医保支付模式。我市医保局在落实国家医保顶层设计的同时,优先将全市各级各类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2022年1月1日起,我市开始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该目录收载了西药和中成药共2860种,其中中成药1374种,占48.04%。

    二、落实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我市立足重心下移,坚持中医药防疫服务下沉,组织中医专家研制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处方,主动联系辖区隔离点,配送预防汤剂,加强对集中隔离和居家医学观察者等重点人群的中医药预防干预,同时开展中医药防疫知识科普宣传,推广使用中医药特色康复技术方法,助力我市疫情防控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1、加强政府扶持力度。落实省、市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不断完善医疗机构设施、设备的储备力量,改善公立中医医院诊疗环境及救治服务能力。2021年,我市共争取国家、省级财政资金935万元,用于市传染病医院中西医结合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中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县级中医院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县级适宜技术标准化基地建设、辽宁省名中医工作室建设等项目。通过建设工作完善了我市中医药服务体系,各项目单位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极大提升。

    2、加强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推进我市三级公立中医院电子病例应用水平4级标准,其中鞍山市中医院、海城市中医院已完成4级标准现场评审工作。建立中医药文化宣传平台,患者可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平台,随时随地学习中医药文化,了解中医药知识。

    四、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1、加强市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指导急诊科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管理,提高中医医院急诊急救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不断完善医疗机构设施、设备的储备力量,改善公立中医医院诊疗环境及救治服务能力。

    2、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通过持续政策引导,2021年新增6家中医馆(中医综合诊疗区)项目单位,全市现有中医馆77家,覆盖率从年初的79.7%增加到86.5%。

    五、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培养高层次中医药人才。着重培养一批学术领先、医术精湛、医德高尚的中医药人才队伍,选拔推荐省、市级以上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加强师承教育,建设2个省级名老中医工作室。推动海城市正骨医院作为辽派中医代表性传承派系,深度挖掘整理苏氏正骨技术。

    2.优化中医药人员梯队建设。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在鞍山市中医院及友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建设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和基层实践基地,连续两年开展中医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及基层中医临床专科技术骨干培训。2021年我市共遴选中医、护理、中药、院感等骨干人才参加省级专业骨干培训20余人次,充实国家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库人员12人。

    六、强化中医药监督及文化宣传工作

    开展好加强中医药监督工作,持续推进中医药监督执法骨干队伍建设。在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中开展“中医诊疗 蓝盾护航”行动。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推广中医药文化产品,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在医疗机构设立中医知识宣传栏、展板,图文并茂刊载中医典故、中药知识等,弘扬中医药历史。各医疗机构利用新媒体等平台,积极宣传、科普、传播中医药知识。定期开展义诊、膏方节等活动,让市民享受难得的“冬令进补中医养生大餐”。

    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探索并完善配套的政策支持,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我市中医诊疗技术能力,提高服务水平,从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为健康鞍山建设持续加油助力!

     

    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