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健康提醒(1208)
    时间:2022-12-08 20:50来源:鞍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者:点击:

    为更好保障市民群众身体健康,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鞍山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

    1.市民朋友非必要无需做核酸

    目前我市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全国、省内各地取消公路、火车站、机场等场所落地检措施,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进入各类公共场所(特殊除外)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于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非风险岗位、非重点人员以及无核酸需求的市民,非必要无需做核酸检测。如果确有需求要做的,请结合工作和生活实际,合理安排时间,就近到常态化核酸检测点采集核酸。

    对于进入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的人员,需要按相关规定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坚持做好个人防护

    冬季正是流感、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进入12月份,我市疫情仍然多点、多面、多链,社会面散发个案持续存在。为防范流感等呼吸道疾病与新冠肺炎叠加感染的风险,市民朋友要提高警惕,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日常生活中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是阻断新冠病毒以及其他呼吸道传染病传播的重要手段。倡导公民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遵守“一米线”、公筷制等文明礼仪;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健康辽宁行动,广泛创建“无疫小区”,持续营造健康生产生活环境。要主动落实防疫措施,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守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3.强化老年人疫苗接种

    60岁以上的老年人是感染新冠病毒后引发重症的危险人群,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感染新冠病毒后引发重症的风险更高。在寒冬来临之际,提高老年人接种率是必要且迫切的。建议符合接种条件的老年人,尤其是80岁以上老年人要尽早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实现“应接尽接”,保障老年人身体健康。



    鞍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