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海城市、立山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风险区的通告
    时间:2022-12-04 19:36来源:鞍山发布作者:点击:

    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海城市、立山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风险区的通告

    (鞍疫防指〔2022〕38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流行病学调查和专家疫情形势分析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将海城市立山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风险区做如下调整:

    于125日0时,海城市兴海街道海昕明珠小区7、8、11、12号楼调整风险区。海城市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立山区沙河街道沁园春小区8号楼(鞍千路126栋)调整为高风险区。立山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将高新区君颐华庭2号楼、新世界朗怡居18号楼1单元、九星花园小区137栋调整为低风险区。高新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经济开发区宁远街道张忠堡村一、二、三、四组调整为风险区。将经济开发区达道湾街道凯兴富力城小区37号楼调整为低风险区。经济开发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特此通告


    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