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风险区的通告
(鞍疫防指〔2022〕35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流行病学调查和专家疫情形势分析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将海城市、铁东区、经济开发区风险区做如下调整:
将海城市兴海街道花溪地二期2号楼,兴海街道祥圣一期14号楼、17号楼,响堂街道箭楼社区居民第5组、第7组,望台镇天合畜禽食品有限公司,兴海街道唯美品格小区二期1号、12号、14号楼,析木镇析木村金帝小区,析木镇析木村农贸市场,腾鳌镇寿安社区龙腾名苑小区,腾鳌镇寿安社区金鼎居小区,接文镇接文村59-65号调整为低风险区。海城市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将铁东区园林街道胜利南路21号万科写字楼调整为高风险区。铁东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将经济开发区宁远街道新堡村调整为低风险区。经济开发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