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时间:2022-08-11 17:16来源:鞍山发布作者:点击:

    当前,全国多个城市爆发规模性疫情,并扩散外溢到其他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持续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切实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市民健康安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动态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做好主动报备工作。

    所有域外来(返)鞍人员应提前24小时登录“易鞍码”微信小程序、拨打“12345”热线或点击http://h5.eas.lnfht.com链接进行注册并填报信息,完成自主报备,抵鞍后应按我市疫情防控规定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特别是有7日内国内高中低风险区所在的县(市、区、旗)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鞍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和酒店报备,配合落实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二、全面做好入鞍通道疫情防控服务管理。

    所有域外来(返)鞍人员可在我市各入鞍通道疫情防控服务站现场进行一次免费核酸检测,同时建议做好7天自我健康监测。对于因特殊原因,未在入鞍通道疫情防控服务站进行现场采样的,建议在抵鞍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全面做好入境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服务。

    异地入境解除隔离人员来(返)鞍前应主动报备,解除集中隔离后,由我市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自沈大境外隔离宾馆或入鞍通道疫情防控服务站“点对点”转运至住处,采取“一人一户”或“一家一户”(同住人共同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及其同住人在监测期间均足不出户并做好核酸检测,如不满足居家健康监测条件,则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及其同住人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须经所在社区(村)管理人员批准,并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佩戴N95口罩,落实闭环管理。

    四、全面做好常态化核酸筛查工作。

    我市各类风险职业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每天1检或每周2检,确保按频检测、应检尽检。其他域内所有居民及在鞍人员自觉做到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周一至周五正常检测,周六周日补检)。常态化核酸筛查是早期发现疫情的重要手段,更是自我健康管理的必要措施,请广大市民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常态化核酸筛查工作。

    五、全面做好重点场所疫情防控管理。

    全市各级各类机关、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培训机构、托儿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机场、车站、宾馆、酒店、药店、宗教场所、监所、洗浴场所、KTV、密室逃脱、剧本杀、歌舞厅、酒吧、棋牌室、电影院、旅游景点、物流园区、货车停车场、生产车间、建筑工地等公共场所要严格查验“一卡一证明”(行程卡、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如商超、饭店等密闭公共场所要继续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全面做好进入人员风险排查工作。

    六、全面做好市民出行管理服务。

    全市居民坚持“非必要不离鞍”,不前往高中低风险区所在的县(市、区、旗)和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的地区。确需出市的,须提前向本单位及属地社区(村)报备,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鞍后要按照我市疫情防控规定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七、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责任。

    全市各级各类经营单位和公共场所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我市疫情防控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广大市民朋友要全面落实个人疫情防控责任,进入公共场所时要自觉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做好测温扫码验证等防控工作。对因违反防疫规定或未落实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单位(场所)及相关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科学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