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2-06-12 18:51来源:作者: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和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养结合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持续推进质量提升行动,针对2021年自查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重点任务

    在2021年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中,各地区强化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全面开展自查,落实核查整改,质量提升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发现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风险防控和突发事件处置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今年质量提升行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基本要求。核查医养结合机构有关资质,确保机构及人员在合法范围内执业,依法查处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科室、人员、药品的配置要求,推进机构设施、建筑的适老化改造。配备必要的康复、护理专业人员及康复辅助器材。

    (二)落实相关制度。落实《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持续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制度的落实,认真执行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范。加强医务人员“三基三严”培训及存档,落实感染预防与控制、医疗废物处置有关要求,设专人负责机构内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机构内医疗废物存放点与治疗区域隔开,强化医务人员手卫生要求。

    (三)持续规范药品管理。按照《药品管理法》等规定,严格药品储存、审核、调配、使用等的管理。落实合理用药和临床药师管理制度,加强用药安全风险防范,凭医师处方为老年人提供处方药,特别是毒麻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老年人自带药品管理。

    (四)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按照《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要求,完善医养服务衔接有关流程,健全医养联动机制。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要求,规范书写、保存和使用病历。完善老年人健康档案,按时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并做好记录。参照《老年护理实践指南(试行)》提供护理服务,严格遵照标准预防的操作原则,老年人Ⅱ度及以上压力性损伤在院新发生率低于5%。按照《常用康复治疗技术操作规范(2012年版)》相关要求提供康复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咨询指导、健康管理等中医药特色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准确填报医养结合监测信息系统,及时更新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相关信息,实现机构内老年人各类服务信息互通共享。

    (五)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建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和风险防范制度,对入住的老年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及时记录入住老年人健康状况变化情况。健全老年人跌倒、坠床、噎食、误吸、烫伤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有关服务人员熟练掌握急救技能,完善失智老年人安全保护措施。

    (六)强化消防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执行相关强制性消防标准,制定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消防行为。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隐患排查和监督整改等。坚持日常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突出巡查重点。每月和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前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和消防设施联动运行测试,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等,持续改善消防设备设施。

    (七)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传染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持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及流程,保证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妥善安排对内和对外服务,实行分区管理,消除交叉感染的风险隐患。发现机构内有发热或疑似感染的人员,第一时间按相关要求做好处置和上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2022年质量提升行动按照《辽宁省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辽卫办发[2021]8号)工作安排中“安排部署—全面自查—整改核查—总结提升”的程序开展,覆盖所有医养结合机构。各地区要严密组织辖区内医养结合机构认真开展自查并填报《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自查整改表》,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医养结合机构查找并解决影响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各地区要不断健全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的长效工作机制,将医养结合服务纳入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和质量工作考核内容,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