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卫函〔2022〕14号
邓杰、范红艳、孔宇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为加强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数须占辖区总人口数的比例不低于1.75/万人。根据我市人口基数测算,我市疾控机构人员总数须达到577人。从2020年2月开始,我市公开招聘鞍山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共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为全市各级疾控机构招聘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并严格限制专业和学历,保障入职人员是能够满足疾控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我市现已基本达到疾控机构人员占辖区总人口数的比例1.75/万人。海城市整合全市公共卫生人才编制资源,完善公共卫生人才引进政策,简化人才引进流程。按照必需合理的原则,合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突破现有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指数,重点增加中、高级岗位,建立更加科学的阶梯型人才队伍。强化基层公共卫生队伍培养,夯实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组织。
二、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以流通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为主体,政府专项储备和社会储备为补充,完善应急物资产业链供应链布局,提高战时状态的紧急扩容和自主保障能力,必要时设立应急物资采购绿色通道,实施应急状态下医疗器械和防疫物资市场准入联审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投入、分级负责的经费保障机制,持续加大公共卫生财政资金保障力度,动员社会多元投入,提高公共卫生应急体系运行效率。
三、各级卫健疾控机构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动队,狠抓专业人员的强化培训,围绕卫生应急工作规范、疫情报告管理、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知识、流行性乙型脑炎处置演练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按照提高整体的培训思路,对人员进行卫生应急知识培训;实现了传染病报告的动态性、实时性和网络化管理,建立和完善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评估、预警、反应机制,提高了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快速反应能力。加大卫生防疫法制教育和健康教育,加强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将卫生城、健康镇、健康村创建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全方位培育健康社会细胞,全面提升全民健康素养。
四、完善市、镇(区)、村三级防护网络配备。加强镇(区)卫计办专业队伍建设,配备医疗专业人员,减少卫计办专业人员流动,解决镇(区)三级防护最薄弱环节,形成三级联动,培养全科医生,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建成防控和医疗结合工作机制,逐层压力传导,防护和救治直接面对老百姓。优化公共卫生职能,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公共卫生能力建设,强化技术、能力、人才储备;健全城乡联动工作机制,夯实联防联控基础;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信息、资源互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机制;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建立适应现代公共卫生体系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
五、不断加大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自身防护水平。有针对性地推进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等法律修改和制定工作,健全权责明确、程序规范、执行有力的疫情防控执法机制,普及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
鞍山市卫生健康委
2022年 5 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