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 2025年》)有关要求,我委会同市文旅广电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共同组织实施中医药康复能力提升工程并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制定背景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 2025年)》指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立足传承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提供系统连续的康复服务,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康复服务的需求,提高劳动能力和生活质量。
2、工作目标
到2025年,依托现有资源,力争建设1个省级中医康复中心,2个以上示范中医康复(医学)科,5-10个标准化传统康复治疗室,20个以上标准化中医康复治疗室,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全部设置康复(医学)科并达到建设标准,全部康复医院和70%三级综合医院康复科设置传统康复治疗室,鼓励提供康复服务的其他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
3、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中医药康复服务网络
1.依托三级中医院、康复医院等医疗机构建设1个省级中医康复中心。
2.强化中医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
3.加强康复(医学)科传统康复治疗室建设。
4.夯实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康复服务基础。
5.加强中医康复专科医联体(联盟)建设。
(二)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
1.全面提供中医康复服务。
2.探索建立中医药康复服务新模式。
3.总结推广中医药康复经验。
4.加强中医康复服务医疗质量管理。
5.完善中医康复服务信息化建设。
(三)加强中医药康复专业人才培养
1.加强中医药高素质康复技能人才培养。
2.加强中医康复专业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
(四)加强中医药康复科技创新
1.加强中医康复方案和技术规范研究。
2.鼓励康复设备研发。
四、组织实施
(一)启动阶段(2021 年4-5月)
(二)实施阶段(2021年5月2025年12月)
(三)总结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与财政、发改、医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育、残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有利于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发展中医康复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