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2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通报:21日0时至24时广东省广州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深圳市新增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例。截至5月29日0时,广东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例,无症状感染者24例。其中广州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5例,无症状感染者10例;深圳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1例;佛山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3例。广东省新冠疫情工作指挥部已将广州市荔湾区龙津街锦龙汇鑫阁、荔湾区鹤园小区东片、荔湾区白鹤洞街、荔湾区中南街、荔湾区东漖街、荔湾区冲口街以及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华福御水岸小区等7处地点由低风险地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为全面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要求,结合近期市民咨询,鞍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广大市民:
1.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广东省发布的疫情动态,现居住或暂住我市,且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相关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有交集者,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主动配合辖区政府采取其他相关防控措施;自5月22日起广州市荔湾区和深圳市盐田区、自5月26日起广州市海珠区和深圳市龙岗区以及自5月29日起佛山市南海区来(返)鞍人员统一实施集中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鞍后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广州市、深圳市以及佛山市非上述县区来(返)鞍人员需提供7日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近期,广大市民如无特殊情况,尽量不要前往广东省,尤其是广州市、深圳市和佛山市,对于有上述地区旅行居住史的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同时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及时报告社区(村)健康监测人员,并在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3.请广大市民注意,在日常生活中仍需加强疫情防控意识、严格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
少聚集:疫情期间,尽量避免聚会聚餐、参加喜宴丧宴等聚集性活动;
文明用餐:不混用餐具,夹菜用公筷,敬酒不闹酒,尽量分餐食;食堂就餐时,尽量自备餐具;
遵守1米线:排队、付款、交谈、运动、参观时,要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
常通风:家庭人多时,房间有异味、油烟时,有病人时,访客离开后,多开窗通风;
做好清洁消毒:日常保持房间整洁。处理冷冻食品的炊具和台面,病人及访客使用的物品和餐饮具,要及时做好消毒;
保持厕所卫生:勤清洁厕所,马桶冲水前盖盖,经常开窗或开启排气扇,保持地漏水弯有水;
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加强身体锻炼,坚持作息规律,保证睡眠充足,保持心态健康;健康饮食,戒烟限酒;有症状时,及时就医;
疫苗接种: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积极配合疫苗接种,保护个人健康。
鞍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5月29日
信息来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