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鞍山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时间:2021-03-18 13:09来源: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者:点击:

    2021年鞍山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按照《2021年鞍山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3月29日上午7:00;

    集合地点: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前(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东山街58号);

    体检名单:详见附件1。应届毕业生须取得岗位要求证件(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中研究生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医师资格证、住培证)后统一体检,体检事宜另行公告。

    联系电话:13654127818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疫情防控期间体检人员要求

    1、考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预备体检费用498元(现金)。

    无故不按期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取消应聘资格。

    2、体检日前,考生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做好自我防护。考生体温大于等于37.3℃或出现疑似症状的,应及时就诊。

    3、体检当日须空腹,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体检前①接受体温测量,②扫健康码或提供近期电子行程证明;如体温正常、健康码为绿色、流行病学调查无异常,方可进入启动体检流程。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所有考生应遵守体检机构的要求,按照指定的路线出入;除必要的体检项目外需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在体检期间,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和报考岗位等个人身份信息;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弄虚作假;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6、考生排队时人与人间隔距离保持1米以上。禁止家长及其他人员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体检当天着装应便于穿脱,避免着有金属钢圈、扣子的内衣,避免着有亮片等装饰物的衣物及佩戴首饰。

    7、体检工作结束后,请考生继续关注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anshan.gov.cn)公告。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附件1:2021年鞍山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1:2021年鞍山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