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 和“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执行情况
    时间:2020-12-11 09:03来源:作者:点击:

    一、国务院工作报告

    1.指标编码GWYBG-64-3,指标内容“发展养老、托幼服务”。

    完成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托育机构摸底调查工作,制发了《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鞍山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鞍政办发〔2020〕23号),举办了婴幼儿照护服务专题培训班,按辽宁省《实施意见》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各项工作,年底将形成总结并上报,推进工作落实。

    2.指标编码GWYBG-65-2,指标内容“发展大健康产业”。

    完成情况:2020年已申请在海城市中医院创建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单位,待省验收通过。我市汤岗子康复医院、千山温泉职工疗养院、岫岩药山风景区三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单位顺利通过新一轮省、市复核验收工作

    3.指标编码GWYBG-115,指标内容“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坚持生命至上,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制,完善传染病直报和预警系统,坚持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

    完成情况:一是及时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报率、处置率100%。二是传染病、新冠肺炎病例网络直报信息报告完整;三是组织专家对卫生应急部门预案进行了梳理,完成了 12个卫生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4.指标编码GWYBG-116,指标内容“加强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

    完成情况:积极开展流行病学专业培训,累计培训300余人;全市已组建8只流行病学调查专班,共有流行病学调查专业队员82人;共计四家结核病防治机构全部具备痰培养能力;目前能够开展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复核质控通过率为100%。

    5.指标编码GWYBG-117,指标内容“用好抗疫特别国债,加大疫苗、药物和加速检测技术研发投入,增加防疫救治医疗设施,增加移动实验室,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强化基层卫生防疫”。

    完成情况:编制了《鞍山市公共卫生补短板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已建立《鞍山市医疗卫生机构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建设项目储备库》涉及项目23项,涉及资金10亿余元。按国家要求落实2020年度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6.指标编码GWYBG-118,指标内容“加快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完成情况:结合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需要,独立设置了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完成了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健康监督机构人员转隶工作,优化岗位设置,配齐配强公共卫生人员队伍。组织市疾控中心开展全市疾控机构核酸检测技术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7.指标编码GWYBG-119,指标内容“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完成情况:按照“共筑防线 同心抗疫——爱卫再行动”活动要求,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月、已命名国家卫生城镇自查、病媒生物达标考核、公共卫生等传染性疾病科普知识宣传,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倡导等工作,现均已按期完成。印发了《2020年鞍山市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实施方案》,部署落实健康教育科普宣传。

    8.指标编码GWYBG-120,指标内容“要大幅提升防控能力,坚决防止疫情反弹,坚决守护人民健康”。

    完成情况:已组织开展了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演练,同时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并以指挥部文件下发。对全市所有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按照国家防控方案进行严格管理,相关管理表格均已上报省卫健委。

    9.指标编码GWYBG-121,指标内容“提高基本医疗服务水平”。

    完成情况:按照《鞍山市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辖区内四家未参加国家及省公立医院考核的二级公立医院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并形成考核报告。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县域就诊率均达到90%以上。

    10.指标编码GWYBG-123,指标内容“对受疫情影响的医疗机构给予扶持”,

    完成情况:积极落实国家、省对受疫情影响的医疗机构给予扶持政策,积极沟通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部门,得到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积极落实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抗疫特别国债。

    11.指标编码GWYBG-124,指标内容“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完成情况:我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在10%以下。

    12.指标编码GWYBG-125,指标内容“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

    完成情况:鞍山市进一步推动市、县两级医疗机构与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共11家医疗机构通过市级平台上传数据至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积极推动“健康辽宁影像云”项目落地。同时积极推动“鞍山云医院”建设。我委将与东软熙康一起为群众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家庭医生签约等“互联网+医疗健康”惠民服务。

    13.指标编码GWYBG-127,指标内容“提高城乡社区医疗服务能力”。

    完成情况:完成了“优质服务基层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工作,并已将总结报告报送至省卫健委,今年达到国家基本标准的基层机构为13家,推荐标准2家。

    14.指标编码GWYBG-128,指标内容“推进分级诊疗”。

    完成情况:对照《辽宁省医疗联合体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2017年版)》,形成城市医联体建设自评表及评估报告,确定富有成效的城市医联体为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医联体。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均至少建立一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海城市中心医院、台安县恩良医院、岫岩县中心人民医院达到国家规定基本标准;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办标准化卫生院。

    15.指标编码GWYBG-129,指标内容“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加强中西医结合”。

    完成情况:2020年共有17家中医馆建设任务,目前已有部分完成验收,其余正在建设中,预计年底前完成建设工作。制定鞍山市适宜技术推广工作计划,于市、县两级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工作,依托市级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开展适宜技术培训班,主要开展10类技术共计培训500余人。创建中医内科、针灸科、中医护理、中医康复、中医药五个市级中医质量控制控制中心,组织质控中心对辖区内公立中医医院进行质控方面工作检查。设置有市级鞍山市中医院、县级海城市中医院、岫岩县中医院、台安县中医院。我市共有公立综合医院20家,除去鞍山市公安监所医院、鞍山南台医院以外,其余所有医院均设有中医科;2020年基层中医馆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16. 指标编码GWYBG-130,指标内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完成情况:继续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已建立畅通的医疗纠纷投诉渠道,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设置投诉管理部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基层医疗机构参保率接近50%,有效防止了因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同时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突发事件,市域内未发生社会影响严重的涉医案件和行业乱象。

    17.指标编码GWYBG-150-2,指标内容“保障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合法权益”。

    完成情况:积极协调市司法局,联合转发了省司法厅和省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服务夕阳法援护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的通知》(辽司〔2020〕33号)文件(鞍司〔2020〕2号),进一步推进普法宣传和法委援助工作。以多种形式,利用敬老月、健康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在全市组织开展“一法一条例”普法宣传、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及相关敬老爱老活动,年底将形成全年落实工作情况总结,完成全年考核任务。完成年度农村妇女“两癌”、“孕优”项目检查工作任务,“两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达到100%,“孕优”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达93.2%以上。

    二、省政府工作报告

    1.指标编码SZFBG-120,指标内容“坚持三医联动,持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完成情况:以市肿瘤医院、岫岩县中心人民医院为省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开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在10%以下。

    2.指标编码SZFBG-121-1,指标内容“加强公共卫生管理,抓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控。”

    完成情况:2019年第4季度和2020年1-3季度生活饮用水末梢水监测情况已全部完成市政府、各县区政府网站公示;职业病诊断网络市级全覆盖,指定鞍山市职业病防治院、鞍钢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院承担职业病诊断工作职业病诊断结构备案工作,印发了《2020年鞍山市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实施方案》,部署落实健康教育科普宣传。推进妇幼保健机构能力提升,完成了辖区内妇幼保健院绩效考核。

    3.指标编码SZFBG-122,指标内容“推动医养融合”。

    完成情况:按照国家、省文件精神,协调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等相关单位,出台了《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鞍卫发〔2020〕17号);在全市开展医疗机构为老服务绿色通道自检自查工作,完成全市各级医疗机构100%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的考核任务;积极与民政局沟通协调,加快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定合作,目前,209家养老机构已实现100%与医疗卫生机构签定协议。

    4.指标编码SZFBG-123,指标内容“促进中医药传承发展”。

    完成情况:2020年共有17家中医馆建设任务,目前已有部分完成验收,其余正在建设中,计划年度前完成2020年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任务;制定鞍山市适宜技术推广工作计划,于市、县两级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工作,依托市级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开展适宜技术培训班,主要开展10类技术共计培训500余人;创建中医内科、针灸科、中医护理、中医康复、中医药五个市级中医质量控制控制中心,组织质控中心对辖区内公立中医医院进行质控方面工作检查;设置有市级鞍山市中医院、县级海城市中医院、岫岩县中医院、台安县中医院;我市共有公立综合医院20家,除去鞍山市公安监所医院、鞍山南台医院以外,其余所有医院均设有中医科。

    三、省、市重强抓工作指标

    1.指标编码SZXXD-83,指标内容“实施辽宁健康行动,全面抓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控”。

    完成情况: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工作,开展了传染病报告自查工作;印发了《关于2020年鞍山市传染病报告质量督导检查结果的通报》全部重点地方病病区开展了病情监测工作。持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

    2.指标编码SZXXD-90,指标内容“为全省新生儿实施免费疾病筛查;建设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

    完成情况:完成本市辖区内助产机构出生的新生儿实施免费疾病筛查工作,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8.4%以上,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初筛率达到97.2%以上。已完成我市34个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的建设的工作任务。

    四、市政府工作报告

    1.指标编码ZFGZBZ-164,指标内容“坚持“三医”联动深化医改,实现医保持卡就医直接结算”。

    完成情况:实现医保持卡就医直接结算,经与医保局沟通,为医保局相关任务,由医保报送,我委已要求市属各医疗机构积极配合医保局相关工作。

    2.指标编码ZFGZBZ-165,指标内容“建设鞍钢总医院等紧密型医联体,力争重症医学、心脑血管等专科达到省内一流水平”。

    完成情况:建成鞍钢总院紧密型医联体,制定《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紧密型医联体医疗质量管理制度》、《鞍钢总医院-鞍山市千山区人民医院紧密型医联体双向转诊制度》等规章制度。同时优化转诊流程,双向转诊有效开展。截至目前,鞍钢总院已派专家7名常驻千山医院;每周派一名主任专家进行2次专家查房;派出肛肠科病房医生5名,护士7名出诊千山医院。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普通内科、外科各派1名医生负责病房诊疗。累计会诊2次,均有各科系主任完成。实现双向转诊20余人次,本年度肛肠科诊治170人。综合病房诊治70人,门诊量8549人。

    3. 指标编码ZFGZBZ-167,指标内容“建成1家医养结合特色医院”。

    完成情况:推动市第二医院率先打通医养结合通道,更好试行医养结合发展方向,通过引进社会资本,以公建民营的合作方式,建设医养结合特色医院。目前,双方已签订合作协议,预计年底建成。

     

    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