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接省政府工作指标总体完成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共承接省政府相关工作专项行动目标任务21项。其中正常推进、达到三季度要求21项。
1.指标编号:GWYBG-64-3,指标任务:各地对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进行部署,出台实施方案和举措。
完成情况:出台了婴幼儿照护服务实施方案。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0〕12号)文件精神,我委起草了《鞍山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在征求各地区及市发展改革委等17个相关部门意见后形成初搞,并通过合法性审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目前已经9月18日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鞍山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鞍政办发〔2020〕23号)于9月23日印发。
2.指标编号:GWYBG-65-2,指标任务:发展大健康产业。
完成情况:目前我市汤岗子康复医院、千山温泉疗养院、岫岩县药山风景区作为我市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已于今年9月通过市级复核。
3.指标编号:GWYBG-115,指标任务: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坚持生命至上,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制,完善传染病直报和预警系统,坚持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
完成情况:完成了《新冠肺炎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同时完成了《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12个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完成对岫岩满族自治县、千山区卫生监督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督导。
4.指标编号:GWYBG-116,指标任务:加强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
完成情况:全市已组建8至流行病学调查专业队伍,共有流行病学调查专业队员82人;100%县区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具备痰培养能力;截至9月30日,我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5例,所有核酸检测阳性样本均经省疾控中心复核,复核质控通过率达到100%。80%的县区结核病防治机构具备痰培养能力;能够开展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复核质控通过率100%。
5.指标编号:GWYBG-117,指标任务:建成公共卫生补短板项目储备库。各县区疾控机构全部接受省疾控中心组织的传染病实验室检测技术培训。
完成情况: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公共卫生补短板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和未来一段时期国内外疫情风险带来的挑战,我委编制了《鞍山市公共卫生补短板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并统筹制定了“鞍山市医疗卫生机构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建设项目储备库”,项目储备库中共包含23个项目总投资10亿1800万元。
6.指标编号:GWYBG-118,指标任务:加快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完成情况:我市编办已下发完成市级疾控、监督部门独立设置及规格、单位性质的批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定“方案已通过市委编委会议通过并下发批复,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三定”方案已上报市委编办等待批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两中心负责人已任命并就任。组织市疾控中心开展全市疾控机构核酸检测技术培训,累计培训52人次。
7.指标编号:GWYBG-119 ,指标任务: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完成情况:对“健康科普”、“全民健康素养”、“三减三健”、“合理膳食”等各项主题宣传活动均进行了周密部署,充分依托线上平台,辅助结合线下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方式,让更多的公众了解健康生活知识,运用健康知识,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8.指标编号:GWYBG-120,指标任务:要大幅提升防控能力,坚决防止疫情反弹,坚决守护人民健康。
完成情况:全市已组建8至流行病学调查专业队伍,共有流行病学调查专业队员82人,积极开展流行病学专业培训,累计培训300余人次。截止2020年9月25日,鞍山市共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5例,目前已治愈出院,并全部完成确诊病例分析报告。
9.指标编号:GWYBG-121,指标任务:提高基本医疗服务水平。
完成情况:组织辖区内参加2019年度二级、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医院,完成国家、省考核数据报送工作。
10.指标编号:GWYBG-123,指标任务:对受疫情影响的医疗机构给予扶持,按要求落实资金执行进度。
完成情况:2020年3月起,我委积极争取中央投资用于提升市传染病医院新冠疫情救治能力水平,经立项省发改委现场评审同意后,于2020年7月获得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为4000万元,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经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后,经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审核通过后,已挂网公开招标,将于9月30日在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11.指标编号:GWYBG-124,指标任务:至少有1家医院开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省级试点,并完善医院章程,按时上报试点工作进展。
完成情况:市肿瘤医院、岫岩县中心人民医院开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省级试点工作,均已完善医院章程并按时上报试点工作进展,推进高质量完成试点医院共同任务和自身突破任务,争取圆满完成省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试点任务。
12.指标编号:GWYBG-125,指标任务: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
完成情况:进一步推动市、县两级医疗机构与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共11家医疗机构通过市级平台上传数据至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积极推动“健康辽宁影像云”项目落地,鞍山市已完成“健康辽宁影像云”市级平台搭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卫健委《关于依托12320健康通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的通知》精神,要求全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入市预约挂号平台。全面推广“互联网+医疗健康”,加强与东软熙康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共同推动“鞍山云医院”建设。
13.指标编号:GWYBG-127,指标任务:提高城乡社区医疗服务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对申报“基本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了现场复核,经统计我市今年达到“基本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家,通过系统网络上报省卫健委。
14.指标编号:GWYBG-128,指标任务:9月30日前,60%的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完成情况:我市共有67家乡镇卫生院,其中有52家设立中医馆,覆盖率为77.61%。
15.指标编号:GWYBG-129,指标任务: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加强中西医结合。
完成情况:目前已完成5个市级中医质控中心设置。
16.指标编号:GWYBG-130,指标任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完成情况:截止到9月份医疗责任保险覆盖二级以上医疗机
构(含民营)的比例为48%,我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62家(公立26,民营36),其中购买保险30家,公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覆盖,但二级以上民营医疗机构只有5家购买。基层医疗机构购买保险110家,我市基层医疗机构2800余家,购买比例约为4%。
存在问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参保率均未达到要求而且差距较大,其中公立医院基本达到要求,但民营医疗购买医责险较少。一是省级文件仅要求鼓励民营医疗机构购买医责险,没有硬性要求。二是民营医疗机构均为自主经营,出于经济原因考虑购买意愿不强。三是我委对未购买医责险的民营医疗机构无制约措施。
17.指标编号:GWYBG-150-2,指标任务:保障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合法权益。
完成情况:已经完成市级“两癌”、“孕优”服务能力分析报告及质控、督导工作。根据省司法厅和省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服务夕阳 法援护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的通知》(辽司〔2020〕33号)文件精神,我委积极协调市司法局,联合转发了文件(鞍司〔2020〕2号),各地区按照文件精神组织开展了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相关活动。
18.指标编号:SZFBG-121,指标任务:加强公共卫生管理,抓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控。
完成情况:第2季度生活饮用水末梢水监测情况已全部完成市政府、各县区政府网站公示。全市职业病诊断机构共有19人取得了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印发了《2020年鞍山市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实施方案》,部署各县区认真落实,充分依托公众号、鞍山日报、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官网等其他平台进行健康教育科普宣传。已经完成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自评。
19.指标编号:SZFBG-122,指标任务:推动医养融合。
完成情况:我委积极与民政局沟通协调,加快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融合发展,签订合作协议,为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目前,209家养老机构已全部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协议。
20.指标编号:SZXXD-83,指标任务:实施辽宁健康行动,全面抓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控。
完成情况:全市传染病网络报告率均达到90%以上。
21.指标编号:SZXXD-90,指标任务:为新生儿实施免费疾病筛查;建设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
完成情况:完成对本市辖区内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及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数字化预防门诊按照时序积极推进。
二、承接市指标总体完成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共承接市工作目标任务9项。其中正常推进、达到三季度要求9项。
22.指标编号:SZFBG-120,指标任务:坚持“三医联动”,持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完成情况:针对我市公立医院进行医疗费用监测,要求公立医院上报医疗费用监测表。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在10%以下。
23.指标编号:SZFBG-123,指标任务:促进中医药传承发展。
完成情况:已制定并下发了《鞍山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计划》,要求市级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定期开展培训,进行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目前已完成工作任务。
存在问题:基层中医药工作人员缺乏。
24.指标编号:SZXXD-18,指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各项工作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完成情况:鞍山市共报告确诊病例5例,确诊病例流调报告完成率为100%。
25.指标编号:SZXXD-107,指标任务:县域医共体建设覆盖所有县。所有县至少有1家县级医院达到国家规定基本标准。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办标准化卫生院。
完成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辽宁省大病不出县两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委制定了《鞍山市全面推广紧密型城市医疗联合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致函征求各县(市)区、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后,对于所提意见全部采纳后,以医改领导小组名义印发。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均已至少成立一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26.指标编号:SZXXD-108,指标任务:开展全省重点地方病病情监测业务培训。全部重点地方病病区开展病情监测工作。
完成情况:组织各县区疾控机构参加全省开展地方病防治监测技术视频培训。已完成重点地方病现场监测工作。
27.指标编号:SZXXD-115,指标任务:制定数字化门诊建设方案。完成本市辖区内助产机构出生的新生儿实施免费疾病筛查工作,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60%以上。
完成情况:市卫健委积极推进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工作,印发了《2020年市政府重强抓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稳步推进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进程。完成本市辖区内助产机构出生的新生儿实施免费疾病筛查工作,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0%以上。
28.指标编号:SZFGZBG-71,指标任务:对已培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和健康养老示范单位进行回头看,针对问题进行整改。
完成情况:目前我市汤岗子康复医院、千山温泉疗养院、岫岩县药山风景区作为我市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已于今年9月通过市级复核。
29.指标编号:SZFGZBG-122,指标任务:推动医养融合。
完成情况:为强化绿色通道服务功能,提高各级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服务质量,我委在全市开展医疗机构为老服务绿色通道自检自查工作。目前,已实现全市各级医疗机构100%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
30.指标编号:SZFGZBG-123,指标任务:促进中医药传承发展。
完成情况:中医馆资金已拨付到位,制定下发了《鞍山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计划》,建立了市级中药质控中心。
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