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鞍山市面向“双一流”建设等高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递补体检公告
    时间:2020-07-20 14:08来源:作者:点击:

    按照《2019年鞍山市面向“双一流”建设等高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要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本人放弃考核资格等原因,现递补9名考生参加体检(具体人员详见附件1)。现将递补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为2020年7月23日(周四),考生于体检当日早8:00前到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铁东区东山街58号号)一楼大厅集合。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疫情防控期间体检人员要求

    1、考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面试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真实填报“新冠期间流行病学调查表”(附件2)参加体检。体检费为498元现金。无故不按期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取消应聘资格。

    ※有以下情况者不适合体检※

    ①有发热、咽痛、咳嗽等症状。

    ②近期(尤其是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及周边地区。

    ③有与疑似及确诊人员接触史。

    ④近期(尤其是14天内)境外旅居史。

    2、体检当日须空腹,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体检后,医院备有早餐。

    考生体检前

    ①接受体温测量。

    ②扫健康码或提供近期电子行程证明。辽宁省及辽宁省外非重点地区的考生体检当日须提供“健康通行码”绿码。辽宁省外重点地区的考生体检当日须提供“健康通行码”绿码、本人一周内新冠核酸阴性检测报告、解除隔离证明。

    ③如实填写流行病学调查表;如体温正常、健康码为绿色、流行病学调查无异常并签署承诺书,方可进入启动体检流程。

    3、所有考生应遵守体检机构的要求,按照指定的路线出入;除必要的体检项目外需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在体检期间,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和报考岗位等个人身份信息;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弄虚作假;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4、考生排队时人与人间隔距离保持1m以上。禁止家长及其他人员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体检工作结束后,将通过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anshan.gov.cn)公布体检结果。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附件1:2019年鞍山市面向“双一流”建设等高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进入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2-附件1:2019年鞍山市面向“双一流”建设等高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进入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调查表

    附件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调查表

     

     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