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吉林来鞍返鞍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时间:2020-05-14 16:38来源: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者:点击:

      近日,吉林省通报吉林市下辖舒兰市发生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并将其列为高风险地区,沈阳市报告出现1例关联病例,我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为精准做好输入性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总指挥部工作要求,鞍山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2020年5月1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 ,对吉林省来鞍返鞍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确保防控精准有效。对4月22日以来舒兰市来鞍返鞍人员,一律实行指定宾馆集中隔离观察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对4月22日以来吉林市 (除舒兰市 )来鞍返鞍人员,一律实行指定宾馆集中隔离或单独居家隔离观察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以上隔离人员进行免费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对4月22日以来吉林省其他城市来鞍返鞍人员实行信息登记、健康码认证、体温日报告等措施,实行核酸检测愿检尽检,费用自理。

      各类住宿服务机构、养老机构、福利院等特殊、重点场所不得接待4月22日以来吉林市来鞍返鞍人员,须告知其到属地指定宾馆集中隔离。

      强化发热门诊规范服务,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和要求,就诊患者按照应检尽检原则,须进行1次核酸检测;门诊医务人员要执行标准防护,进入医院所有人须进行体温检测和佩戴口罩,严 格执行“一人一诊室”制度;住院患者及陪护须经核酸检测合格后方可入院,严格落实 “一患一陪护”制度;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门诊部、个体诊所、社区服务中心等)不得接诊发热或咳嗽等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在鞍高校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对4月22日以来有吉林市旅居史的返校复学师生,已来鞍返鞍的,要严格落实重点地区隔离、检测等管控措施;尚未来鞍返鞍的,建议暂缓其返校,待相关地区疫情形势稳定后再行安排。

      各零售药店要对所有购买治疗发烧或咳嗽类药品人员查验身份证明,进行信息登记并提醒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4月22日以来,有吉林市旅居史的来鞍返鞍人员,须主动向街道、社区 (村屯 )报告;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和社区 (村屯)要对4月22日以来有吉林市旅居史的来鞍返鞍人员进行排查、登记,确保 “排查到户、不落一人”。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排查出的人员信息,要及时向所在社区 (街 道 )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人员管控措施。

      持续加大 “鞍山市健康信息采集”APP健康码推广应用力度,提升普及率、使用率。全市各类公园景区、公共交通、商场超市、住宿餐饮企业、办事服务窗口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扫码+测 温”通行制度,凭 “码”识别安全人群。 各地区、各部门要督促信息采集员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加大查验力度,做到应采尽采。

      此后所有高风险地区来鞍返鞍人员管理均参照此通告执行。

      对违反本通告相关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相应法律责任。

      鞍山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
      2020年5月12日

      信息来源:鞍山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