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8年(县)区级卫生健康机构规范化建设总结现场会在鞍山市海城召开
    时间:2019-11-06 11:53来源: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者:点击:

     


     


           1月16日,辽宁省(县)区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总结现场会在鞍山市海城召开。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监督中心副主任高小蔷、国家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督察处处长冯光参加会议。鞍山市政府副市长郭志强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要求,深入贯彻“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的决策部署,作为国家卫生健康委首批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试点省,辽宁省从2018年开始,在全省开展(县)区级卫生健康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全省共30个(县)区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参加创建,鞍山市海城等7个地区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被确定为我省首批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进程,全面提升基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能力建设,省卫生健康委在鞍山市海城召开2018年全省县(区)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总结工作现场会。会议全面总结2018年全省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表彰卫生健康监督机构首批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并现场实地参观考察了海城市卫生监督所。

           高小蔷副主任就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建设工作讲了几点意见。一是完善综合监督体系建设,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加速推进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努力建设统一、专业、高效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体系;三是着力提升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卫生健康监督队伍。

          冯光处长指出,要加大卫生健康领域案件查办力度,要重视信用监管、“互联网+”智慧监管等新型监管模式的的融合应用;要坚决推进“三项制度”在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体系建设中落地生根;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文件精神,建立严格规范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推进医疗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郭志强副市长强调,新时代开启新征程。2019年是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后卫生健康系统全面开展工作的起步之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要坚定信心、牢记使命,在改革开放再出发中贡献力量。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社会治理创新,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要坚决贯彻国家、省卫生健康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鼓足干劲,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奋发有为,高标准、高质量,全方位强化、推进基础建设和内涵建设,把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推向新的高度,努力走在全国卫生健康监督战线的前列,为推动全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副巡视员焦龙友、综合监督处处长魏培玲、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党委书记窦志勇、鞍山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张敬军、海城市市长杨洪波、海城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级干部王德刚、全省各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综合监督工作负责人各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负责人、30个试点县(区)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负责人、省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