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即将开始,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自6月3日起,考生可以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无需单位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
注意事项:
1、除考试用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例如移动电话、电子手表等电子设备、参考资料、书本等,如发现按违纪处理。请各位考生提前将多余物品妥善保管。
2、考试成绩的发布时间及方式将根据省统一安排,具体通知将发布在“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的“医师资格考试”专栏,请不要电话问询。
3、口腔、公共卫生类别的考生请随时关注“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的“医师资格考试”专栏,如省里在关于携带考试物品方面有额外通知,我们会立即转发。
4、对上述如仍有疑问,请咨询报名所在的单位。